各有关单位: 为贯彻落实《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》,促进青少年足球运动普及和人才培养,2018-2019“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杯”城市少儿足球联赛U10组北京赛区的比赛将在4月至6月期间举办,现将赛事报名及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组织机构 (一)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 中国足球协会 (二)支持单位 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 (三)主办单位 全国体育运动学校联合会 (四)承办单位 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 (五)协办单位 中奥青体体育发展(北京)有限公司 成都联城动力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、参赛年龄 报名运动员应为2008年9月1日-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。 三、报名办法 (一)符合组别设置年龄段的各类学校、俱乐部、社会组织等均可报名参赛 (二)预赛阶段的参赛球队必须以学校或团体为单位报名参赛,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 (三)报名所需材料 1.报名单位需提供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报名组别、比赛服装颜色。 2.领队和教练需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大头照或身份证复印件、教练员等级、电话。 3.运动员须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大头照或身份证复印件、球员号码、监护人姓名和电话。 4.每队限报运动员10人。 (四)各参赛队伍必须提供全队人身意外保险 保险应包含比赛期间和比赛往返交通,被保险人必须包括全部运动员和领队、教练。不能提供相关保险证明的队伍不得报名参赛。各参赛队伍如需购买“平安青少年运动或比赛责任险”,详询平安保险联系人QQ:1123230230,电话(微信):13335888187。 (五)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报报名表(见附件),确保基本信息准确、数据有所依据、材料齐全,将表格电子版及上述“(三)报名所需材料”一并于3月1日到3月15日期间发至neidm@sina.com。 四、竞赛方法 (一)比赛时间、地点 1.比赛时间:2019年4月至6月(具体时间待定)。 2.比赛地点: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指定比赛场地(具体地点待定)。 (二)赛制 1.比赛为五人制比赛,采取国际足联《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》。 2.若报名球队数量超过12支,则采取小组赛加淘汰赛赛制。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双循环赛制,每个比赛日双赛,小组前四名晋级淘汰赛,淘汰赛阶段采取单场淘汰制。 3.若报名球队数量不超过12支,则直接采取双循环赛制决出最终名次,每个比赛日双赛。 4.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: (1)小组赛阶段:胜1场积3分,平1场积1分,负1场积0分。如两支或两只以上球队积分相等,积分相等的球队根据相互胜负关系、相互间净胜球、相互间进球数、全部净胜球、全部进球数进行排名,如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; (2)淘汰赛阶段常规时间打平,直接进行3+1球点球决胜。 5.比赛时长: 每场为40分钟(毛时),上下半场各20分钟,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。 6.比赛用球: 用球为4号球。 7.队员装备: (1)双方运动员必须穿着颜色统一、印有清晰号码的比赛服;主场球队着深色,客场球队着浅色; (2)在比赛服上必须印有球队名; (3)队长必须佩戴队长袖标; (4)参赛运动员必须穿足球鞋(不允许穿着金属鞋钉足球鞋),并配戴护腿板,不得佩戴对自身或其他队员有危险性的任何装备; (5)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TF(Turf)碎钉足球鞋或IN&IC(Indoor)平底足球鞋或布面胶底足球鞋; (6)比赛队员的姓名、号码以第一场比赛上场号码为准,之后不得更改号码,否则不得上场比赛; (7)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及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。 8.关于纪律处罚: (1)在本届比赛中,运动员被裁判员累积出示3张黄牌或在同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2张黄牌或直接出示红牌的,若赛事组委会未追加处罚,将自然停赛一场; (2)在同一场比赛中,因2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,该黄牌不作累积; (3)在同一场比赛中,得到1张黄牌后又被裁判员直接出示红牌的,该黄牌仍作累计; (4)在一个阶段比赛结束时,有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成的停赛或纪律处罚,则带入下一阶段比赛继续执行完成; (5)若进行小组赛,在小组赛阶段的黄牌数量不带入第二阶段累积计算,但红牌停赛仍要执行(包括1+1红牌)。 9.弃赛和罢赛: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运动员参加比赛,则该名运动员所属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: (1)未报名; (2)处在停赛期; (3)正在仲裁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: (1)并非因不可抗拒原因、且未获得赛事组委会批准而未按赛程规定参加比赛,拒绝按照赛事组委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赛事; (2)拒绝按照当值裁判员要求,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; (3)中途退出比赛。 弃赛和罢赛的处理: (1)若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,则另一方球队以5:0获胜,若比赛实际比分超过5:0,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; (2)若双方球队皆比赛弃权或罢赛,则双方本场比赛均无成绩,双方同计0分; (3)无故弃赛的球队取消本次比赛参赛资格和所有成绩。 10.执行最新审定的《全国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处罚规定》: (1)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,若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的行为,将按比赛弃权论处,并停止该区精英训练营运动队一年比赛资格; (2)一方运动队无故迟到5分钟以上、未按正常规定比赛时间出席的,将按该队弃权论处,判该队0:5负; (3)若一支运动队中途退出比赛或被取消参赛资格,则所有与之比赛队伍的比分均计为5:0获胜,无论实际比分是否超过5:0。 五、本比赛其他相关信息及未尽事宜,北京市足协将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附件:2018-19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杯报名表/uploads/2019/02/271018481212.xlsx
北京市足球运动协会 2018年2月26日 (联系人:董萌;联系电话:134011348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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